当前位置: 首页 > 反洗钱法 > 洗钱行为 >

无因管理之债索赔标准是什么?如何明确请求范围?

2023-05-30 11:20:20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无因管理之债怎么索赔

1、明确请求范围。

即哪些费用可以请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不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般说,管理人若妥善为他人管理事务,并且其管理在客观上又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就下列费用提出请求:

(1)请求偿还管理人为被管理人支出的必要或有益的费用。

必要或有益,应按照管理人支出费用时社会上的客观标准和观念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某个人的意志。

(2)请求清偿必要或有益的债务。

(3)请求赔偿因管理而造成的损失。

2、在进行管理活动时应尽心尽责妥善管理。

所谓妥善管理,从客观上来看,管理要有利于被管理人,使被管理人的财产少受、免受损失,或增加其利益,否则,尽管进行了管理活动。也不能向被管理人请求补偿,如造成被管理人的损失还应当负责赔偿。妥善管理还包括管理活动不得违背被管理人曾明示过的意思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此意思不得违背法律或社会道德。

二、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

(一)客观要件

第一、管理他人事务

所谓“事务”,是指为足以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一切事项。凡任何适于为债之客体的一切事项均属之,但单纯的不作为,则不包括在内。凡不适于为债之客体的事项则不适合为管理的事务,包括宗教、道德或习俗的事项、例如为他人祈祷,为他人荐言等;违法行为,例如为保护行窃之人,而藏匿赃物等;须经本人授权方可实施的行为,如公司股东投票等。

所谓他人的事务,是指无因管理的事务须是他人的事务,而非管理人的事物。他人的事务,包括客观的他人事务和主观的他人事务。客观的他人事务,是指依事务的性质,当然属于他人的事务,如为他人所负债务而为清偿。主观的他人事务是指事务在性质上与特定人无当然的结合关系,须依管理人的意思以决定是否属于他人事务,或称中性事务,例如购买物品系为他人利益之意思而为,则为他人事务

所谓管理他人事务是指实现他人事务的内容的行为,这种行为,不限于管理行为,如保存行为、改良行为、利用行为等,还可以是处分行为。

(二)无法律上的义务

管理人依法定或约定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是有法律上义务管理他人事务,不成立无因管理。

第一、依法律直接规定对本人负有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私法上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财产,遗嘱执行人对于遗产等均有法定的管理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公法上如警察的救助行为,消防队员的救火行为,为其公法上的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

第二、依合同对本人负有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例如因委托、雇佣、承揽等合同,管理人为本人管理事务乃基于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

管理人虽负有法律上的义务,如超过其义务范围而处理事务时,就其超过部分,仍属于无义务,构成无因管理例如共有人中之一人,超过自己之负担部分,为他共有人支付费用时,就超过其义务范围之限度,为无因管理。

(三)管理人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即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

三、无因管理的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标签: 无因管理之债索赔标准 明确请求范围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的处理方法
一般合同有效期多久?合同过期多久起诉无效?
关于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严格要求有哪些?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的变更有哪些条件?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有几种?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什么?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死缓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内容是什么?职工有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是什么内容?计划生育的规定范围是什么?
婚姻法财产分割新规定二婚怎么分?办理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是什么内容?个人工商户的年检方式是什么?
知识纠纷
1 办理离婚证要经过哪些法定程序?颁发离婚证书的步骤是什么?离婚证样本是怎么样的?
2 广告经营者责任是什么?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吗?
3 公司登记的流程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内容是什么?
4 婚姻就是坟墓下一句怎么说?婚姻就是坟墓是什么意思?
5 袭警罪一般判刑多久?打了警察一个耳光判多久?
6 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的联系是什么?如何提起共同侵权行为诉讼?
7 诉讼费用的负担指的是什么?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有哪些?
8 外商企业办事处的营业范围是什么?在中国一个办事处允许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公司法
引起网络著作权纠纷的行为有哪些?网络著作权纠纷是怎样发生的?
哪些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个人信息罪怎么定罪处罚?
二胎办理的程序是什么样的?二胎办理都需要什么材料?
学校超市物价太贵可以举报吗?价格垄断违法行为有哪些形式?
妨害清算罪是什么?构成妨害清算罪的处罚是什么?
投资所需要的权益资金指的是什么?权益资金利润率如何计算?
不符合基金公司开设条件的人或企业就不要盲目申请了吗?
公司设立成立概念相同吗?设立成立二者之间的区别具体有什么表现?
上市公司公告最晚几点?上市公司分红是指什么?有关上市公司分红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的法定形式有哪几种?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吗?
合同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是什么?嫖娼犯罪还是违法?

2023-05-30

即税负率计算公式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税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什么?

2023-05-29

虚假宣传和诈骗区别是什么?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后果是什么?

2023-05-29

婚前财产应注意什么?如何鉴定夫妻共同财产?

2023-05-26

养老金双轨制是什么意思?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什么?

2023-05-26

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哪两种情况?

2023-05-26

劳动纠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是什么?嫖娼犯罪还是违法?
即税负率计算公式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税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什么?
虚假宣传和诈骗区别是什么?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后果是什么?
婚前财产应注意什么?如何鉴定夫妻共同财产?
养老金双轨制是什么意思?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什么?
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哪两种情况?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61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